积极认真开展教学教研是学院进一步夯实人才培养方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抓手,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工作,规范教研活动过程,增强全体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质量意识,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教学教研活动开展主体
各系、部教研室是教学教研活动开展的主体,受各系、部领导,各系、部须将教研室管理工作纳入常规教学管理范围,规划、督促、指导和检查各教研室积极认真、卓有实效地开展教学教研工作。
各教研室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应根据学院工作计划和系、
部建设规划,纳入各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分析应形成年度报告。
学院教务处代表学院对各系、部所属教研室教学教研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教学教研质量与成效。
二、教学教研工作开展活动范围
各教研室开展教学教研主要有以下项目:1.一年两次的专业(学科)教研活动,含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研讨等; 2.各教研室组织的专业教学研讨、调研活动,含实施性教学研究、集体备课、教师公开课的开展等; 3.各教研室承办的院级以上专项教研活动,含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等。
三、教学教研活动经费安排使用原则
学院原则上按各教研室成员人数安排年度教学教研经费,即600元/人·年的标准安排,重大教研项目经学院批准升级成院级项目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在此列支,由学院统筹安排资金。
教学教研经费可用于以下开支:1.外请专家讲座劳务、差旅;2.教学调研差旅;3.办公费用;4.技术服务费、设备租赁费;5.资料费、制作费;6.用于学生的适当奖励费用;7.其它必要开支费用。教学教研经费报销须符合学院财务相关规定。
四、教学教研活动申报审批程序
1.各教研室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教研活动项目方案,填写项目申报审批表;
2.各专业系(部)审批;
3.教务处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对项目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及时通知项目申报人及相关部门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4.申报人在得到审批意见后,启动有关工作。
五、教学教研活动方案要点
各教研室在制定方案时,要清晰表达下列内容:活动名称与主题、活动目的与内容、参加对象及人数、活动时间与地点(及承办单位)、活动经费预算等。
六、活动和项目实施要求
1.严格按工作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内容和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向学院教务处说明并得到同意后再实施。
2.项目实施组织者负责活动的开展,项目组织者负责对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
3.活动或项目实施结束,组织者及时将教研活动综述或相关报道上报教务处,并及时挂上教务处网站。
七、考核与奖励
学院教务处每年组织各系、部对全院教研室开展一次年终考评工作,考评主要内容包括:1.教研室主任履职履责情况;2.教研室成员教研活跃度暨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3.教研室教研档案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效益分析; 4.教研室工作年度突出业绩及特色亮点与成效等;5.教研室工作年终综述情况。
学院在每年底教研室考核中,按不超过20%的比例进行评优。被评为“优秀教研室”的,学院另行给予一次性奖励,且次年教研经费划拨中,该教研室按人头浮动增加200元/人(当年有效)。评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教研室,适当缩减教研室教研经费拨款,并可建议更换教研室主任。
八、本办法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试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教务处。
附件: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教研活动项目审批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20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行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印发
附件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教研活动项目审批表
教研室名称 |
教研室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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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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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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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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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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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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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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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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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意见 |
系、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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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
主管院领导审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