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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9-03-26 16:35   审核人:

各市州语委、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厅委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国语〔2016〕1号)精神,推动全省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现决定开展湖南省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语言文字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湖南省语委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根据课题管理办法,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每项重大课题资助经费不少于5万元,重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全省各市州、高校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并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否则不可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课题。2014、2015和2017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本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要依据《湖南省语委湖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湘教发〔2016〕51号,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请·评审书》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二)课题立项由省语委办和省语测中心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课题专家组评审的程序,分高校和其他(中小学、行政管理部门等)两个系列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语委、省教育厅批准,由省语委办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三)专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四)依据《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的经费将由省语测中心拨付。

四、课题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请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需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由主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6份;另将“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打印并装订,一式5份。所有材料由各单位汇总,统一将纸质文件寄送至省语测中心,电子档报送至指定邮箱。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4月30日。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汇总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材料还可以在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官网上查看和下载。

五、联系方式

省语委办:彭艳霞,电话:0731-84714916;

省语测中心:张慕智,电话0731-84715569,电子邮箱hnyycs2017yfb@163.com;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杨家山职院街199号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科研部,邮编:410016。

    湘教通〔2019〕8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pdf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1日

附件【湘教通〔2019〕8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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