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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院立项的重点教学项目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10-11 14:05   审核人:


关于开展2018年学院立项的重点教学项目建设验收工作的

 

各专业系、各部门:

为更好地落实服务“三高四新”战略、打造职教高地三年行动计划,学院拟将于11月启动学院新一轮校级重点教学项目立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开展2018年学院立项的重点教学项目建设验收工作。

2018年10月学院立项了13个重点教学建设项目(附件1),现三年建设期满,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任务及时开展验收申报,本次验收分“合格认定”、“延期验收”和“取消资格”三个类别。

一、“认定”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成员三年内没有出现师德师风问题被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2、项目或项目成员三年内至少取得一项以上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生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科研课题、教改项目、教材奖、教学资源库、专业教学团队、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在线开放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标准、教学案例、典型教学工作法、三全育人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示范特色专业等。

3、认定“重点专业”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近三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估、专业技能考核抽查、毕业设计抽查中达到合格以上。

4.认定“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团队”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三年内无教学事故;

(2)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三年内至少参加过一次校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决赛。

二、延期验收项目

对暂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允许有一年延期验收期限,延期后验收“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资格。延期验收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并由立项单位以公文形式向学院双一流项目建设办公室报告,并说明原因,同时提交“(中期)验收申报表”(附件2)。

三、取消资格项目

学院对不参加项目验收又未提出延期验收的项目,给予取消资格。取消资格的项目和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和主持2021年校级重点项目。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申请验收的项目均需要提交《教学项目建设验收申报表》(附件2-1、2-2)并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2.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在建设中期进行了变更的,验收时按变更后的负责人和名称填写,并由项目建设单位(系部)单独写具变更报告。

3.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纸质两档(支撑材料可只提供电子档,但须编好目录)。

4.以上材料均于2021年10月25日前提交学院双一流项目建设办公室(设教务处),电子邮箱:153540832@qq.com。

特此通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双一流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艺教通2021033号-关于开展2018年学院立项的重点教学项目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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