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艺教通 2024011号
关于修定我院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专业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 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制(修) 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 13号)精神,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 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8〕39号)和 《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湘教发 〔2021〕31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发展实际,紧紧围绕习近平 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密结合省委书记沈 晓明来校调研文化和科技融合的相关情况,不断培育交叉融合意识 和科技思维,着力打造学院艺术与科技相互贯通的交叉学科。切实 将“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办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 的专业,培养高质量符合型人才。现要求对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 案修制定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修制定范围
2024级三年制高职、五年制大专、五年制中专、六年制中 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提交时间
1.公共教学部、马院:2024年5月10日前
2.各专业院部:2024年5月30日前
联系人:黎波 李璐瑜
电子档发送至邮箱:653950613@qq.com
教务处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各院部学制及人培情况
戏剧学院:
2024级三年制高职、五年制大专、五年制中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
2024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舞蹈学院:
2024级三年制高职、五年制大专、六年制中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设计艺术学院:
2024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数字产业学院:
2024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文化旅游学院:
2024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2 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细则及要求(参考文件)
1.(教育部61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13号意见)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3.关于艺术与科技融合发展、艺术与科技等交叉学科的相关文件
4.相关专业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