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检查、
学生评教、年度教研室考核暨
“优秀教案”、“优秀教研室”评选的通知
各专业系部、各教研室: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学生评教、年度教研室考核暨2021年教师优秀教案、2021年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1.各系部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至2022年1月6日开展常规教学自查工作。主要自查系部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完成度,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室工作总结完成度,教师个人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完成度及教师课程教案(含PPT)及其他有关教学文件,所有受检查的教学材料由各教学单位自查登记(附件2)签章并写上检查日期。
2.在自查的基础上,各系部在2022年1月7日前向教务处提供经系部盖章签字的《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常规教学检查登记总表》(附件1),其他教学文件如:(1)各专业系、部期初教学工作计划、期末教学工作总结;(2)所属各教研室期初教研工作计划、期末教研工作总结;(3)教师个人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含PPT)由系部存档备查。
3.学院在各系部自查的基础上,由主管院领导带队将于2022年1月8日起到各系部进行检查(院级检查,本次检查与教学标准建设推进、毕业设计抽查反馈同步进行),各系部须做好现场检查的各项教学材料准备。
二、学生评教
根据教学管理规范,学院在学期末组织学生对学校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任课教师任教情况进行整体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各系辅导员配合组织,具体评教分两个模块,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第一模块:教学管理综合评价,采取匿名形式在H5问卷星上回答。
第二模块:学院教学平台进行学生对任课老师情况评价。
三、优秀教案评比
各专业系在期末教学检查自查的基础上,按教师数(专任教师按1计算、兼课教师按0.5计算总数)不超过10%的比例向教务处推荐教师优秀教案(记入“部门常规教学检查登记总表”),重点考察教师教案撰写的实时性、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创新性。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要求提供教师优秀教案原本和系部检查记录(暂存各系部),教务处将在院级教学检查时组织进行复评。
四、优秀教研室评比
在认真开展“教研室工作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各系部可按本系部所属教研室数的10%的比例向学院推荐年度优秀教研室(记入“常规教学检查登记总表”),重点检查教研室常规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推进力度及实效。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
请各专业系、公共教学部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学生评教、年度教研室考核暨“优秀教案评比”、“优秀教研室”评比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通过自查,发现亮点、找出差距,顺利推进来年常规教学工作开展,进一步深化“三教改革”成果。
特此通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系(部)常规教学检查登记总表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人员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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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在岗人员 |
行政管理人数 |
本系行政兼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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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人数 |
校内本系兼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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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教师人数 |
教师总数 |
企业教师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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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情况 |
正高级职称人数 |
学历情况 |
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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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职称人数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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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数 |
本科(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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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及无职称人数 |
本科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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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部分 |
数量 |
完整度检查(%) |
完成度自查 (%) |
学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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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 |
实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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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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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年度(学期)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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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教研室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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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教研室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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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部分 |
数量 |
完整度检查(%) |
完成度自查(%) |
学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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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 |
实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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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实施性教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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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教学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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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含P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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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阶段诊断与改进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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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年度优秀教研室”名单(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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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教案”教师及课程名单(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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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主要负责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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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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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院领导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常规教学检查材料明细表
年 月 日
课程 |
课程代码 |
教师 |
教师个人实施性教学计划 |
教师个人教学总结 |
教案 |
教案检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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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 |
实交 |
应交 |
实交 |
应交 |
实交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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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教研室 教研室主任签字 系主任签字
本表为在常规教学检查中,各系部、教研室检查教师相关教学文件所用表格。期末、年底教学检查时,优秀设置比例控制在教师数1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