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莲花杯”青少年戏剧教育教学成果展演展示活动
章 程
一、总则
(一)宗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我省戏剧专业教学成果,促进戏曲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学质量和表演水平,推出优秀青少年戏曲人才,推动我省戏曲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承办。
(三)展示活动由湖南省“莲花杯”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主持全面工作。组委会下设专家组和办公室。
二、展示内容
(一)戏曲展示
1.个人戏曲剧目展示
可选取任何剧种中本行当剧目片段1个,时长为10—15分钟。可使用伴奏或现场乐队伴奏。
2.戏曲音乐演奏展示
演奏形式必须为中国传统戏曲音乐中的合奏形式,人数限定为3—12人,组合中不含西洋乐器及电子(声)乐器,须区别于齐奏或独奏加伴奏。每个组合需报送不同风格自选曲目2首,限定为中国作品,每首作品时间为5—8分钟,允许不超过2名戏曲表演人员助演,助演人员须为同一学校在籍学生。
3.小型戏曲剧目展示
可选取任何剧种中经典剧目或原创剧目。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剧目时间为15—20分钟。
(二)音乐剧展示
1. 个人音乐剧片段展示
可选取经典音乐剧或原创音乐剧片段1个,时长为5—8分钟。
2.小型音乐剧目展示
可选取小型音乐剧或原创音乐剧。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音乐剧时间为15—20分钟。
三、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报名参加展示活动的学生应为德、智、体、美全美发展的全省各类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在校生及所在年级的认定以2021年11月1日之前为准。
2.学生受纪律处分期间不得报名。
3.参展所选剧(曲)目原则上应于学生所处学习阶段相对应,体现学生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和教学规范性,突出剧种的特色和基本功,能够充分展示学生专业水平。
(二)报名组别
所有展示活动分为少年组、青年组。少年组为各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高职贯通培养一至三年级学生,2003年1月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下);青年组为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中高职贯通培养四、五年级学生,1991年1月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
(三)参展名额
1.戏曲展示:个人戏曲剧目展示每校每组不超过5人;戏曲音乐演奏展示、小型戏曲剧目展示每校每组不超过3组;
2.音乐剧展示:个人音乐剧片段展示每校每组不超过5人;小型音乐剧目展示每组每校不超过3组;
3.每个节目限报3—5名指导教师,经推荐单位审核提交后不得更改
(四)活动时间安排
1.作品报送时间:
即日起——2022年3月5日截止
2.展演活动安排
本次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络评审
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对提交的音像资料进行初次遴选,根据评审结果,按组别排名选取60%的节目进入第二轮评选。
第二阶段:集中评审
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对进入第二轮评选的节目进行集中评选。
第三阶段:线上展演活动
此次展示优秀作品将在线上进行公开展演。
(五)报送方式
所有参展节目以视频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需提交以下信息:
1.湖南省“莲花杯”青少年戏剧教育教学成果展示作品登记表
2.湖南省“莲花杯”青少年戏剧教育教学成果展示作品汇总表
3.湖南省“莲花杯”青少年戏剧教育教学成果展示院校联络员信息表
4.身份证明。参展选手需提供学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学生证照片或扫描件。
5.音像资料。报名曲目视频一律采用单机中全景拍摄,禁止任何多机位拍摄及后期剪接、音效处理,画面和声音中不得出现任何关于单位和个人的提示性信息,演奏须代表真实水平,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视频采用 MPG2 格式(压缩 带宽不低于 10M,分辨率 1920×1080)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 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 中不得出现所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作品汇总表、院校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以“市州+学校”命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打包成压缩文件提交至邮箱 1272864405@qq.com;联系人:曹茜娅,联系电话:18670392467。
戏曲展演类:电子版以“组别+参展项目+学校+作品名称”命名并打包成压缩文件提交至邮箱297375610@qq.com;联系人:彭聪,联系电话:13787007507。
音乐剧展示类:电子版以“组别+参展项目+学校+作品名称”命名并打包成压缩文件提交至邮箱384377689@qq.com;联系人:朱米拉,联系电话:18673112203。
四、奖项设置及名次确定办法
分类别按参展分组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占本组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和30%,遴选出优秀作品。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展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违者将取消展示资格。
(二)报名人员和推荐单位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虚假,组委会保留追责权利。
(三)报名和遴选工作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审查把关和针对性指导。
(四)参加展示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承诺参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和管理,并向组委会提交承诺书。
(五)主办方及组委会拥有本届展示活动的研究、摄影录像以及参展音视频的剪辑合成权;相关音像制品的电视、网络播放权,使用、出版、发行权以及各种媒体传播、宣传、报道的权利。
(六)本次活动项目负责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张华,联系电话:13874970160。
(七)本章程由本届展示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省“莲花杯”青少年戏剧教育教学成果展示作品登记表
2.湖南省“莲花杯”青少年戏剧教育教学成果展示作品汇总表
3.湖南省“莲花杯”青少年戏剧教育教学成果展示院校联络员信息表
湖南省文化与旅游厅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湖南省“莲花杯”青少年戏剧教育教学成果 展演展示活动实施工作方案.pdf】已下载495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