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修订2019年中职、五年制大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11-0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09

各专业系、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司函〔2017〕130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的通知》(湘教发〔2018〕42号)文件精神,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中职、五年制大专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保障人才培养的顺利实施,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中职、五年制大专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文化基础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推进学生品格修养和行为习惯养成,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深化育人机制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严格对标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秉承“德艺双馨、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深化“围绕舞台、造就人才、依托文化、面向市场”的办学理念,按照“基础适度,以德为本,特色鲜明,强化技能”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科学合理地构建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彰显学院的专业特色。

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德技并修的原则

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培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和专业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注重实践教学,促进学生德技并修、全面发展。

(二)坚持就业导向,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

各专业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关注本专业领域技术技艺的发展趋势,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设置和调整专业课程体系。

(三)坚持基础适度,突出技能的原则

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兼顾基础知识培养和职业能力培养。要根据不同专业发展需求和特点,精心设计基础课程,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更要系统设计、实施专业课程架构和实践教学过程,突出动手能力的培养。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思想与行为、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培养人才规格的实现。

(四)坚持科学规范、多方参与,促进产教融合的原则

方案制订流程规范,内容科学合理,适当兼顾前瞻性,文字表述严谨,体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学校教学基本文件的严肃性,具有可操作性。各专业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校行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的长效机制,科学构建适应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新技艺、新规范。积极推进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建立企业接受学生实习的平台,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五)坚持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原则

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加强实践教学,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职业能力培养贯穿教学全过程,使学生获得较系统的职业技能训练。凡国家、行业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专业,须将行业技术标准和职业岗位要求融入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有效促进就业;同时,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课程标准、毕业设计标准、技能抽查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的建设。

三、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重点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重点在于通过有效控制总学总学时,增加选修课时比例,强化通识教育,推进公共课改革,在专业课和公共文化课中尝试分层次教学,加强课程整合和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计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并强调学生主体性原则,打造“金课”,以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结构及要求

(一)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结构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名称及代码;

2.入学要求;

3.基本学制;

4.职业面向;

5.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6.主要接续专业(中职须说明,五年制大专可省略);

7.课程结构;

8.课程设置及要求;

9.教学总体安排;

10.教学计划安排表

11.学时要求;

12.毕业标准;

13.实施保障;

14.修订说明。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要求

1.中职学生和五年制大专学生仍采取学年制管理。原则上三年制中职总学时数为3000-3300学时;五年制中职总学时数为5000-5500学时;六年制中职总学时数为6000-6600学时;五年制大专总学时数为4650-5100学时。其中公共文化类课程学分占比为三分之一左右,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的50%以上。

2.原则上每学期按20周安排教学,每学期课程及学时数要按照递进、平衡的原则安排,其中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顶岗实习计入教学周。除顶岗实习外,周学时控制原则控制在28学时内(五年制大专后两年控制在22学时左右)。

3.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按每周30学时安排和计算。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4.各专业要严格毕业要求,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和教学环节,结合毕业技能考核标准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

5.各专业应根据专业对应行业、岗位等要求,调整专业课程体系,增设职业资格证对应的必修课程,每个专业原则上确定至少一个相关的职业资格证。

6.各专业开设的课程要严格对标《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目前尚无课程标准的课程,各课程组要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职业范围、教学时数和课程标准统一体例组织编定课程标准,并审批后执行。课程标准一般应包括课程概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教学设计、课程考核等内容。

7.毕业要求是学生通过规定年限的学习,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鼓励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记录、分析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职业素养达标等方面的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是否准予毕业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一)工作流程

序号

工作阶段

工作步骤

时间要求

责 任

部 门

1

专业调研

1、专业调研

11月7日-11月20日

专业系

公教部

2、调研结果汇总

2

专业研讨

3、确定本专业的定位

11月20日-12月10日

专业系

公教部

4、职业能力分析

5、课程结构分析

6、设置课程

3

起草计划

7.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草案)

12月11日-12月25日

专业系

4

讨论修改完善

8、征求意见(校行企专家)

12月26日-12月31日

教务处

9、反馈修改

1月1日-1月7日

专业系

10、方案定稿

1月8日-1月12日

5

发布执行

11、审批发布执行

1月15日

教务处

(二)工作标准和要求

1.专业调研

通过调研获得以下成果:

(1)该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有哪些;

(2)目前与该专业相对应的具有较高社会认可度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3)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如何定位,企业的需求是什么。

把调研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并形成专业人才需求与专业改革调研报告。

2.专业定位

任务:确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标准。

原则:坚持以“德育为先,职业能力为主线、双证书(标准体系)为抓手”,把加强基础与突出适应性有机结合起来。

注意事项:

(1)要根据专业调研确定专业定位;

(2)要结合学院和本专业的师资状况、实习实训条件、专业发展规划确定本专业到底能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能够培养哪些能力(技能);

(3)专业定位必须经过专业全体教师的认真研讨。

3.职业能力分析

以本专业的主要就业面向岗位为主,按照职业岗位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标准,确定完成工作所需要的能力和支撑能力的知识。需组织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工作任务分析。

4.课程结构分析

职业能力确定后,需要完成的任务是课程门类划分、课程安排等。课程设置应遵循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有利于教学的原则。要注意各项职业能力应该有相应的课程支撑。

5.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起草、修改和定稿

培养方案草稿完成后,由各专业组织校行企专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讨,进行论证和提出修改意见。征求意见后,专业系根据意见和建议,对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经过论证修改后再定稿。

七、其他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由学院教务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各专业系主任牵头,各教研室配合,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提出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方案。

2.在课程名称上要统一规范,不得随意命名或变更。系部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须同步推进课程标准、技能考核标准、毕业设计标准的建设。

3.要树立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完成后,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报学院教务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模版》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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