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第一批教学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9-06-1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72

各专业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各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需要,为充分挖掘校内教学资源,经领导批准,现准备在本学期放假前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第一批教学资格认定工作,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之前未经过教学资格认定工作的校内受聘行政工作或其他人员(其他校外人员在第二批暑期中开展),含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代课教师、校企合作企业方教师及“三团”人员以及原兼课人员转岗专任教师人员。

二、认定层次

本次认定工作分为两个层级:一是行政兼课教师;二是专任教师。

三、认定办法

1、个人根据自身学历、能力水平,对照《岗位公示表》,自愿填写《教学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经所任职部门审批,附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2、由学院组织人事处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公布认定工作方案;

4、教务处组织相关专业、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共同进行教学资格认定;

5、认定合格公示后由各专业系部向学院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授聘计划。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2:《2019年秋季学期第一批教学资格认定岗位公示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  务  处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学位)

职  称

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

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

申报岗位

申请类型

1、专任□;2、兼课□

学习简历

工作简历

获奖情况

现工作单位(部门)

意  见

 

 

年  月  日(签章)

组织人事处资格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2019年秋季学期第一批教学资格认定岗位公示表

序号

岗位

要求

备注

1

戏剧形体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

戏剧唱腔剧目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

行当剧目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

芭蕾基训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5

大筒专业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6

京胡专业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7

影视表演教师(兼台词)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8

合唱指挥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9

钢琴调律专业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0

舞蹈基训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1

民族民间舞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2

现代舞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3

国标舞专业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4

钢琴伴奏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5

环境艺术设计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预算、技术经验

16

广告设计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有3年以上从事广告策划企业工作经验

17

人物形象设计(化妆)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8

绘画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9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0

多媒体技术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1

酒店管理专业英语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2

古籍和纸制品修复专业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3

幼儿教育专业教师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4

思政课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5

计算机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6

数学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7

心理健康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8

语文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9

体育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附件3: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资格认定考核办法

根据学院升本目标的要求,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现制定学院新增专任教师教学资格认定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新申请专业、文化专任教师。

二、考核形式及要求

(一)课堂教学考核

课堂教学考核均采用“授课”形式参加考核,“授课”内容须为本学期拟聘教学岗位的教学内容,“授课”的时间规定为20分钟。

(二)专业技能考核

1.戏曲、音乐剧表演类

要求:戏曲表演专业考核为自选剧目,时长为5分钟;音乐剧专业按声乐、舞蹈、表演三类选择相应的音乐剧片段进行考核。

2.声乐表演类

要求:演唱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两首(音乐系民族、美声专业教师必考一首歌剧选段),曲目时长不超过12分钟,演唱歌曲须按该曲目原文、原调演唱。美声、民族唱法一律不用音响设备,采用钢琴伴奏,通俗唱法可使用伴奏带,或自弹自唱。

3.器乐类

要求:曲目自选,时长不超过5分钟,表演形式要求独奏,若曲目需要也可有伴奏;戏曲器乐专业教师需参加剧目伴奏考核。

4.形体与舞蹈表演类

要求:①剧目表演,时长为4-6分钟。

②基本功展示,含(跳、转、翻)时长为一分半钟。

5.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类

要求:表演形式为单人小品,时长为5分钟;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作品时长为5分钟,作品自选。

6.非表演艺术类(含数字媒体、环境、产品、广告、舞美、人物形象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基础绘画、编导、影视动画、摄影摄像、影视多媒体技术、新闻采编、节目制作。)

要求:自选1—3幅新作品参展

(三)答辩

现场回答评审团成员提问,时间5分钟以内。

三、成绩评定

1.考核成绩由考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成员根据教师技能考核、课堂教学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总成绩计算方法:

(1)需要参加技能业务考核的教师

总成绩=45%课堂授课+45%专业技能考核+10%答辩

(2)无需参加业务技能考核的教师

总成绩=90%课堂授课+10%答辩

3.学院在考核结束后对新申请专任教师的老师给予“通过”或“不通过”评定。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