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2019年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集中反馈会议在雅艺楼208会议室召开。学院党委书记王章华,副院长黄新平,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室、行政办、艺术实践部、学工处、公共教学部等职能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曹志超主持。
曹志超按照学院学分制改革的要求,从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教学基本条件、质量保障等方面对学院2019年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标准进行了解读,简要介绍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当前工作进度情况、分别针对各个系部的人才培养方案做了具体意见反馈,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副院长黄新平充分肯定了教务处关于人才培养修订的统筹工作,指出学院以往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并强调了数据采集和填报的重要性,鼓励各个系部要吃透方案,要有参照体系,明晰变化的内容,加强顶层设计,使方案在学院整体保障体系中运行,向社会公开。
王章华提出,要解决“怎么评价?”和“下一步怎么办?”两个问题。分析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现状:一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任务驱动,项目教学理念正在建立,但没有完全成为教学团队共识;二是相关专业尽管有市场调研报告,相应的专业分析,但不充分不细致,对方案的支撑性不够;三是一个专业至少要有2个相关行业、企业专家进行论证;四是前后数据不准确,修订过程需认真、谨慎。他建议:在强调规范、统一的前提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就要严格遵照执行,并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注重打通基础与专业课程之间的壁垒,彰显专业特色。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要注意专业定位的准确、职业定位的明确、课程设计的合力,充分考虑到因材施教和分层教学。注重教学成果和教学产品相结合,体现教师的价值内涵。
院领导要求,在下阶段修订工作中,各专业系要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方案的定位,突出专业特色,科学设置有关课程、合理安排课时量,要通过对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更好地厘清工作思路,及时梳理人才培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确保学院各项教学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