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教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开展2018年教研室工作年度考核和“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工作年度考核
(一)教研室考核内容
1、教研室主任暨成员履职履责情况;
2、教研室成员教研活跃度暨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教研室教研档案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效益分析;
4、教研室工作年度突出业绩及特色亮点与成效等;
5、教研室工作年终综述情况。
(二)考核提供要件
1、教研室年初工作计划;
2、教研室工作年终综述(综述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教研室队伍构成情况分析、教研活动开展及成效分析、教研室档案建设情况、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含图片、全年教研经费使用情况、教研室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等)
二、“优秀教研室”评选
(一)评选条件
1、教研室教师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积极参与教研教改;
2、教研室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良好,全年无教学责任事故;
3、教研室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教学效果好。在学生评教中,教研室承担课程的平均满意度不低于90%;
4、积极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有效推行教育信息化及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改革效果良好,成果与亮点突出;
5、有计划开展教研室活动,教研室管理规范,经费利用率高,活动有记录,档案健全。
(二)评选指标
本次评选由各专业系、公共教学部就本部门所属教研室按不超过20%的比例向教务处进行遴选推荐;教务处组织进行复评,按不超过全院教研室总数的20%进行择优评选。
(三)评选程序
1、系部推荐。符合条件的教研室填写《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附件1)经系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申请时可以另附佐证材料。
2、学院评审。学院教务处组织对各系、部推荐的优秀教研室进行评审。
3、表彰奖励。学院对“优秀教研室”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次年教研经费按人头浮动增加200元/人。
三、其他要求
相关考核材料及推荐材料需提交电子、纸质档各1份,于2018年12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茜娅 电话:18670392467 QQ:1272864405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年度优秀教研室申报表
教研室名称 |
所属专业系部 |
教研室 主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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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成员 |
教师姓名 |
职称/职务 |
教授课程 |
考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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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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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及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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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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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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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