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有效分析学生学习过程,为下半学期进一步改进课堂教学、提升学习效率提供现实依据,根据学院领导要求,从本学期起,严格规范组织期中考试,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组考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12-16日(第12周)为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中段检查时间。
二、组织方式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学院高职大专层次学生各科目学习中段检查由各专业系、部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进行随堂测试、考查,测试效果纳入学生平时成绩;
2、中职层次(含五年制大专前三年,下同)各科目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其中:
(1)公共文化课考试由学院集中统一安排组织;时间安排在11月14日、15日(星期三、四)进行,具体排考情况另行通知。
(2)专业课、专业理论课考试由学院组织,各系、部按考试要求安排组织考试。各专业系根据本部门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具体安排,11月8日前将本部门组考安排表交教务处黄雅莉老师处。
(3)考查课程: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各考查课程,由各系、部安排,任课老师进行随堂检查。
三、工作要求
1、试卷的制定
(1)中职层次的各文化和专业理论考试科目以教研室为单位、专业系部审查,制定A、B两套试卷,由教务处在开考前确定使用其中一套试卷。中职层次的试卷的电子、纸质档需于11月8日前将样卷交至教务处黄雅莉老师处。
(2)中职考查课程、高职各科目中段测试以各教研室为单位、专业系部审查后执行,需教务处印制试卷的请于11月8日前将样卷交至教务处黄雅莉老师处。
(3)中职层次专业考试,原则上也需要建立考试题库,以教研室为单位、专业系部审查后执行。
2、试卷评分
请各专业系、部任课老师按要求认真做好考试评卷评分和统计工作,各任课教师在考试后一周内形成期中考试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报所在部门、一份交教务处备案、一份自己留存,按规定计分比例计入学生期评成绩,并及时反馈给学生(期中考试成绩不需登入“青果系统”)。
四、其他
请各专业系、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落实各项工作,配合做好集中统一组织考试监考老师安排,并通知学生积极认真备考。
特此通知。
附:
1、学院各专业系、部学生学业成绩评分标准(试行)
2、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中职公共文化课程考试安排表
3、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中职专业、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