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现“教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理念,规范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管理,根据学院实际,现制定《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课时换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课时换算基本原则
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课时换算工作要求严肃、认真、细致开展,贯彻认定“一主双体”原则,即坚持 “教学”主内容,同时体现“教师、学生”双主体,尊重事实、统筹规划、管理规范,严禁出现不实、造假行为,违者将对相关责任人以纪律处分。
二、课时换算基本要求
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换算,只涉及到教师利用课后和休息时间在校内外直接完成的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内容,同项工作如已申报正常课时或已在相关项目经费包干中体现的,不能重复计算。换算课时经批准后,在当月各专业系、部核算教师课时中一并上报教务处。
三、课时换算内容和标准
1、常规教学教研活动
按学院要求,每周进行一次常规教学教研活动,参加教师可按每次2课时换算工作量。要求各教研室提供教学教研活动安排和“教师工作记实表”备审。
2、集体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学院官方组织批准的集体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前、中、后期需要老师们付出休息时间与精力来完成,如属个人立项项目,则适用“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不予换算课时;如实集体项目申报,则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申报前填写“教师课时换算审批表”,经审批后,提供相关项目申报书和“教师工作记实表”进行换算备审。
3、教学实践项目指导
教师利用休息时间对学院官方组织批准的艺术实践、技能大赛、专业比武等进行辅导,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教师负责项目和内容,填写“教师课时换算审批表”,经审批后,提供相关项目材料、安排表和“教师工作记实表”进行换算备审。
4、毕业设计指导
学院官方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指导,可按第一指导教师每生2节换算课时,学生不得重复计数。要求提供毕业设计对口指导师生名册及“教师工作记实表”备审。
5、标准题库制定
学院官方组织安排教师(或团队)参与国家级、省级学生技能抽查标准题库建设、开发,由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开发前填写“教师课时换算审批表汇总”,经审批后,提供相关项目材料和“教师工作记实表”进行换算备审。
6、学期监考、补考、制卷、阅卷
教师在停课时间按学院安排进行期中、期末考试,监考补考按实际工作时间换算课时,随堂测试的不另计。
文化理论试卷制卷老师按2节/门(A、B算2门)换算课时,进行文化理论阅卷老师按0.05节/卷换算课时(低于2节按2节算)。要求提供试卷(含标准答案)、监考安排和“教师工作记实表”备审。
7、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听课评课
学院学术委员会、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各教研室按照学院要求和安排进行听课评课,可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换算课时。要求提供听课评课安排表和评议工作综述。
8、外出写生、考察学习
教师带领学生外出写生、考察学习并有辅导、教学任务,除按《差旅费报销办法》报销差旅费外,按每天4节换算课时。要求提供写生、考察行程审批表、教师任务书、“教师工作记实表”和写生考察学习综述进行换算备审。
9、教师指导学生社团
教师经审批,利用休息时间对学生社团进行培训、指导,可按一学期不超过40节换算课时。要求提供社团审批表、教师任务书,“教师工作记实表”和社团学员汇报材料进行换算备审。
四、以上办法从2018年9月起试行,解释权在学院教务处。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10月29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师课时换算审批表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系 部 |
所属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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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内容 |
申请节数 |
完成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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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意见 |
系、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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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
主管副院长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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