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院教师参加2018年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信息化教学设计评比活动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10-1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10

各专业系、公共教学部、中专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教学改革创新,推进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根据中国艺术教育学会通知,现就2018年我院教师参加学会信息化教学设计评比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评比活动由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主办,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承办。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教务处为本次活动推荐审核和组织协调部门。

二、推荐范围

我院在编在职(含签约三年及以上)教师。设中职组和高职组。

三、评比内容

参评作品须含有:与教学设计相关的授课计划、教案、说课稿以及讲解视频(8-10分钟)。评比内容围绕信息化教学设计环节,参评教师(或教师团队)在本人所任课程中选取某一个教学任务、教学单元或任务模块为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编写教案,并在实际教学中应用实施。

重点考察内容请参考《2018年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信息化教学设计评比活动方案》。

四、评比方法

评比采取网络初评和现场终评的方式进行。现场终评须参加现场答辩。

五、奖项设置

评比按中职组、高职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并按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类别分别评奖,组委会以参赛作品为评奖单位,不分个人奖和团队奖。学院按《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进行奖励。

六、比赛规则

1、我院限推8件作品(中职组不超过4件),由各专业系、部在10月21日完成向学院教务处的推荐(中职组由中专部统一审核推荐,高职组由各专业系、公共教学部推荐),学院在10月23日组织对8名推荐人员进行统一录相和视频采集,影视系相关师生配合。

2、参评作品可以教师个人或团队(同一院校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师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应为作品第一作者;每位教师限报1件参评作品。

3、已参加过2017年学会微课教学评比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信息化教学设计评比。

4、参评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学院最终报送的作品,不得有课程(公共基础课)或专业的重复。

5、活动组委会对参评作品有权公益性共享。

七、资料报送要求

1、报名和参评作品上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由学院教务处统一报送,包括电子报送和邮寄U盘报送。

2、讲解视频制作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文件格式为MP4。

3、除报名表、汇总表外,其它所有参评材料不得出现参评院校和参评教师的任何信息。

八、其它有关问题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18日

 

 

 

 

 

 

2018年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信息化

教学设计比赛推荐表

推荐部门

教师姓名(或团队)

参赛课程

联系电话

备注

教务处联系人:周欣宜  联系电话:18627563722

视频组联系人:段  雄  联系电话:1366734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