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琴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09-1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35

各专业系、琴房管理科:

琴房是学院器乐类师生进行教学、学习的重要场地,公寓4号栋琴房系过渡性琴房,结合开学初出现的几个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琴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琴房管理

1、 为更好地保护琴房财产,所有进入琴房的师生必须凭琴卡领取钥匙、凭钥匙退还琴卡。严禁师生以任何理由自行配置钥匙,自行配置钥匙造成琴房门换锁的一切费用由该师生负责。通知下发之日起3日内,请自行配置琴房钥匙的师生主动向琴房管理科上交钥匙,拒不上交,因此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2、学院为每位师生配发一张琴卡,第一张为免费配发,师生如有遗失,需在琴房管理科及时进行补卡,补卡收取20元/张工本费。

二、严格琴房开放时间

根据一阶段琴房试运行情况,9月17日起琴房开放时间调整如下:

1、周一至周四:

早上7:00后可进入,晚上21:00后只出不进,22:00关门。

2、周五至周日:

早上7:00后可进入,下午17:00后只出不进,18:00关门。

因公共琴房有限,为将练琴机会分配给更多同学,学生一周内琴点达到一定限度后,系统将自动做出限制。

周一至周五中午各任课教师琴房因教师需要占用的,需在琴房管理科办理使用手续。

三、严肃工作要求

琴房管理员(含勤工助学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服务师生,并做好琴房巡查记录,按工作流程做好各项管理,做好师生用琴数据统计,向上级及时记录、处置和反馈各类问题。

琴房管理员(含勤工助学同学)须经过培训后上岗,正确使用和维护琴房管理计算机系统,如因值班管理员非正常操作导致琴房管理计算机系统的崩溃,造成系统数据丢失,记工作责任事故一次,并由当次值班人员处负责系统维护费用。

特此通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