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进行2017年下学期普通话培训测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7-09-0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0

各系部:

根据湘发[2003]3号文件精神,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方可颁发毕业证,否则将缓发毕业证。学院拟定于今年12月对明年将毕业的学生进行普通话等级测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等级要求

1.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的学生必须达到一级乙等(92分)。

2.声乐表演、音乐剧、酒店管理、导游等专业的学生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

3.舞蹈表演、戏曲表演、计算机音乐制作、文化事业管理等专业的学生必须达到二级乙等(80分)。

4.舞蹈表演、美术(含5个专业)、器乐、摄影摄像、影视动画、电视节目制作、编导、新闻采编、影视灯光艺术、服饰表演、文物鉴定、钢琴调律等专业的学生必须达到三级甲等(70分)。

二、培训测试对象

1.2018年6月毕业但未参加上学期测试的学生:13中国舞、13舞表、15高职舞表(三年制)、16高职舞蹈(两年制)、13五年制声乐器乐、15高职声乐、15高职器乐、15计算机音乐制作、15钢琴调律、15美术高职(所有专业)、13五年制环艺、13五年制人物、13戏曲2、13戏曲1、13音乐剧、16戏曲高职、15高职音乐剧、13五年制影视表演、13五年制摄影摄像、15高职表演、15编导、15影视动画、15节目制作、15摄影摄像、15新闻采编、15多媒体影视制作、13播主、15高职播主、15文化事业管理、15文物鉴定、15酒店管理、15酒店管理海乘方向、15酒店管理轨道方向、15播主航空方向、15酒店管理航空方向。(备注:跟读生与没有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测试。)

2.需要重新测试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自愿)。

3.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已由省普通话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统一管理,请需要参加培训测试的教师自行前往省普通话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报名测试。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1.9月6日——9月30日为报名时间。由各班班主任统一填电子报名表(电子报名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统一收

取培训测试费于9月30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到教务处李璐瑜老师处(13787132626)开缴费单或电子缴费单将费用上交财务室(请附上详细名单)。

2.根据省物价局湘价函[2012]124号文件规定,新参加培训测试的学生交纳报名费、书籍费、培训费、测试费共计190元(注:其中调高的30元为计算机辅助测试费)。

3.按照省语委“测试前必须参加培训”的要求,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都必须参加集中培训,并在本校测试站进行测试。从去年开始,统一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请所有报名参加测试的同学务必按时参加计算机辅助测试培训。

4.请同学们按时报名,逾期将不予办理。

四、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测试时间暂定于12月,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17年9月5日

附件【新建 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7 文档 (4).docx已下载671次